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迪 记者 屠瑜)整理小区“僵尸电瓶车”原意是为了消除小区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隐患,然后有人却借机动起了歪脑筋,觅到了一个“变废为宝”的商机……近来,长宁警方快速破获一同电动自行车被盗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办法。
图说:盗窃现场。警方供图
5月4日,长宁公安分局仙霞路派出所连续接到茅台路某小区居民柳女士及何先生报案,称他们停在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踪迹,置疑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当即打开查询,发现在前一天22时30分许确有一男人在小区内车棚、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地游荡,不时俯身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状况。随后,男人连续将6辆电动自行车推出小区,一起经过一辆小型货车运走。
经辨认,该男人并非小区作业人员,且从头到尾其都是在推广电动自行车,民警确定其有严重作案嫌疑。在把握相关依据后,民警循线追寻,承认该男人为报案人同小区居民,并迅速将男人刘某捕获。
刘某到案后告知,他于本年4月看到小区有粘贴“整理僵尸电动自行车”的告诉,想到自己日常开支较大还有债务要归还,便萌生了自己来“整理”变卖的主意。随后刘某向有收回事务的车行老板假造了受居民托付整理废旧电动自行车的状况,并以白日有作业为由与老板约好夜间将车停至车行门口,次日结算,实践是为了便于自己在人流量较少时段下手。
起先,刘某先是在车行周边街道上物色老旧、未上锁等自认为是抛弃的电动自行车下手,先后两次合计盗窃了9辆电动自行车,出售后获利1000余元。尝到甜头后,刘某又将方针锁定在了自己所寓居的小区,趁着夜色在小区各个非机动车泊车点间物色作案目标,并经过手机App联络货运网约车进行运送,再次获利1000余元。
现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采纳刑事强制办法,被盗的电动自行车正在联络失主招领,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示:私自盗用、变卖别人资产均归于违法犯罪行为,切勿自作聪明触碰法令底线。一起,市民关于个人电动自行车应妥善保管,停放在规则区域并做好必要的防盗办法,避免给不法分子待机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