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
一条内容为
“一名妇女被老公关在房间内
约束人身自由
且不给饭吃”的视频
在某短视频途径发布
视频中的房间寒酸粗陋
女子蜷缩在房间一角哀痛哭泣
这些画面让该视频一经发布
便在网上敏捷传达
引发很多网友转发谈论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
网安大队联合晋城派出所敏捷举动
了解工作本相
经民警调查核实
蔡某看到网红带货收入丰厚
为了吸粉引流
便和妻子李某
自导自演假造妻子离家出走后
被老公约束人身自由的家暴视频
以此“涨粉”为直播带货做准备
终究
蔡某、李某两人因成心假造虚伪剧情
拍照“卖惨”视频
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什么是网络流言
网络流言是指在网络上传达的未经证明或虚伪的信息,或许经过交际媒体、论坛等途径敏捷传达。首要触及突发事件、公共范畴、推翻传统、离经叛道等内容。
依据公安部网络流言冲击整治专项举动相关布置,为有用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冲击整治网络流言”专项举动年。在网络上假造、分布流言,依据行为的情节严峻程度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行政违法职责和刑事职责。
民事职责
【法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声誉权。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凌辱、诋毁等办法损害别人的声誉权。声誉是对民事主体的道德、威望、才干、信誉等的社会点评。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施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别人声誉的,不承当民事职责,但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伪造、歪曲事实;
(二)对别人供给的严峻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职责;
(三)运用凌辱性言辞等贬损别人声誉。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供给者使用网络损害别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法令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行政职责
【法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分布流言,谎称险情、疫情、警情或许以其他办法成心打乱公共次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公然凌辱别人或许伪造事实诋毁别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职责
【法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凌辱罪、诋毁罪】以暴力或许其他办法公然凌辱别人或许伪造事实诋毁别人,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假造、成心传达虚伪信息罪】假造虚伪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传达,或许明知是上述虚伪信息,成心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传达,严峻打乱社会次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形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
(二)追逐、阻拦、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捣乱,形成公共场所次序严峻紊乱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 使用信息网络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损坏社会次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则,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假造虚伪信息,或许明知是假造的虚伪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
警方提示
网络无边,法令有界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请广阔网民恪守法令法规
标准网上行为
不诽谤、不传谣、不信谣
自觉抵抗网络流言
转自:昆明警方发布
来历:YNTV2都市条形码